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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6章 财政改革

朱由校穿越明末小半年。

对朝廷财政制度的不合理深有体会。

复杂,奇葩,弊端多。

若非花费心思理清头绪,他身为皇帝都搞不懂里面的弯弯绕绕。

其一,与历朝财政制度不同,大明财政制度实施摊派制。

即朝廷官吏年前制定出来年的财政预算,将来年所需税收摊派到各省,这使的百姓缴纳的赋税忽高忽低非固定值。

若朝廷遇到突然战事或遇到灾情,临时急需用钱时,则要临时额外加征赋税,如三饷。

其二,即他在陕西提到的起运存留制度。

历朝税收正常运行方式是各省税收归朝廷,然后,朝廷设有专门财政衙门和转运衙门,依照各省需求发下去。

然而,大明没有统一的财政衙门和转运衙门,其税收直接从县级开始分流。

以京郊大兴县为例,假如天启七年税赋折合两万两白银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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